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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我为群众办实事]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引(第八期)—租房居住提取所需基本资料

2022/04/11 3.7k 阅读 417 点赞

这一期我们来了解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材料。

必须条件:职工应按月、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且账户缴存状态正常,并在本行政区域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、未用自己的公积金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担保。

租房提取时限:每年提取一次。当年不提取的视作放弃,不得累计入下一年度。

所需材料:

1、身份证;

2、I类银行卡(州级---工行;香市级---建行;德钦、维西---农行);

3、无房登记记录证明;

4、结婚证(单身证明);

5、租房提取承诺书(公积金中心提供)。

注:

1、提取额度: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按实际支出的租金支取,但不超过12000元;租住商品住房按每户每月1000元计算提取,年最高提取额度12000元(注:配偶均可分别提取额度为12000元,但须同时办理,不超过实际支出租金);

2、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的:必须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到可提取人的相应I类银行账户,受托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委托书(由中心提供委托书模板)、受托人身份证。】

小伙伴们想了解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问题,可以先通过微信公众号上2021年9月25日发布的实施细则了解,或者通过电话咨询:

香格里拉市管理部:0887-8230839

德钦县管理部:0887-8414371

维西县管理部:0887-8626587

我们下期见哦!
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标签:工作动态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