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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通知公告

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8/03/22 4.1k 阅读 321 点赞

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县(市)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单位,各类企业:

现将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》(云人社发〔2017〕11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附件: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
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

发布云南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

各州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类企业:

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的基础上,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,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,现将我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:

一、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%;

二、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%;

三、201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%。

四、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。

五、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参考,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。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,可参考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。经济效益增长较快、工资支付能力较强、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,可以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。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的,可以参考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。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,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,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,向职工说明情况,并且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六、各州、市应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,依据《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,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,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;积极推动区域性、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,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。

        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17年8月23日
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