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办、局,开发区管委会:
根据中共迪庆州委《关于王秀珍同志任职的通知 》(迪委〔2016〕212号)文件精神,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,同意:
王秀珍 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(人事关系在德钦不变)。
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。
根据中共迪庆州委《关于王秀珍同志任职的通知 》(迪委〔2016〕212号)文件精神,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,同意:
王秀珍 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(人事关系在德钦不变)。
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。
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
2016年12月22日
2016年12月2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