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规范迪庆州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5/11/04 9.2k 阅读 92 点赞 查看原文 全州各族群众: 根据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〔2015〕266号)的文件规定,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、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。我州民政部门于2015年10月10日起,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、芬兰、奥地利、荷兰、德国、阿根廷、乌拉圭、墨西哥、波兰等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,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特此公告。 迪庆州民政局 2015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 标签:通知公告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