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切实加强对我州水资源的监督管理,有效防治水害,做到科学、合理、有序地开发利用水资源,兼顾各方面利益,保障全州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,进一步加大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力度,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,合理开发、节约保护的可持续利用,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,我局起草了《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》(草案)。 按照 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于2013年11月20日在迪庆州水务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会,并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。为了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,使条例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,现将 《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》(草案)予以公布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。有修改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将修改意见于2014年7月1日12时前 以书面形式 反馈迪庆州水务局水政水保科。
联系人:扎安芝玛 联系电话:8225698(传真) 电子邮箱: dqsdjzm@163.com
迪庆州水务局
2014年6月11日